外国政府不应干涉香港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香港3月12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周四回应《美国2019年国家人权实践报告》中的评论,重申外国政府不应干涉内政。香港特别行政区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使“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一直奉行“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说,该计划得到全面和成功的实施。发言人说:「维护人权和自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项宪政责任。政府极为重视并坚定致力于维护香港的人权和各种自由。」“《基本法》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法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该地区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基本法》外,香港的人权和自由是完全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其他法律的保护。”发言人指出,香港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基础,而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普通法制度的基石,在国际上已广为人知。“ 2014年至2019年5月举行的54,000多个和平公众集会和游行最有力地证明了这一承诺。”发言人说:「自2019年6月以来,举行了超过1,400场公众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但许多游行活动都以严重的暴力事件结束,例如投掷汽油弹,焚烧或破坏商店等。」激进抗议者所犯下的暴力行为在香港是史无前例的,严重危害了人民的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安全。“面对这种情况,香港警察有责任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必要的武力,以恢复治安。在此过程中,警察还面临重伤甚至死亡的威胁。”发言人说,并补充说,对于警方的投诉,将在完善的机制下进行专业公正的处理。发言人强调,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定地捍卫言论自由和和平集会自由,但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这种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如果有必要保护,特别是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可以通过法律施加限制。”“《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有关“香港独立”的建议都是对《基本法》的公然侵犯,是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直接侮辱,发言人说。“'香港独立'与成功实施'一国两制'背道而驰,破坏了《基本法》所体现的香港特区的宪法和法律基础。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和法院案件明确指出,讲话不是绝对的。”关于选举,《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民有权依法享有选举权和参选权。同时,香港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并确保所有选举均根据《基本法》和有关选举法进行。发言人补充说:“任何有关政治审查的指控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选举权完全没有根据。”至于政制发展,《基本法》的最终目标是普选“一人一票”,以选举行政长官和选举立法会议员。发言人说:「为达致这个目标,社会需要在法律基础上,在相互信任的和平气氛下进行对话,以缩小分歧,达成各方同意的共识。」他说:“香港特区政府将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认真评估局势,促进宪法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依法提出了宪政发展的建议,提出了实行普选行政长官的切实可行的建议,但遭到了主张民主的立法会议员的否决。”发言人说,在检控方面,香港特区政府致力于维护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基本法》第六十三条确立了检察独立的宪法原则。司法部的所有刑事起诉行为均不受干预。视情况而定,是否起诉的决定必须基于目标。对现有证据和法律进行专业评估,并与已发布的《起诉法》保持一致。”他说:“根本没有考虑到任何政治考虑。'政治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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